关于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2023年04月24日 09:17  点击:[]

各教学点: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届以及往届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须在最高学习年限内)。

二、申请时间

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20日

三、申请条件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法律,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通过成人高等教育,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成人教育本科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专门技术工作的基本能力。

3.英语水平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CET-3)成绩合格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00分以上;

(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达到三级;

(3)参加院内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申请: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治条件,经说服教育至毕业前仍无明显悔改表现者。

2.违反纪律受到学院或所在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3.在学习期间,高中起点本科生累计补考学分超过30学分,专科起点的本科生:累计补考学分,三年制超过20学分,二年制超过15学分者。

4.考试作弊受处分者。

四、申请材料(由教学点统一报送)

1.收齐学生填写的附件1《学士学位申请表(个人)》纸质版一份(相关证明材料附后,如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2.按照样表填写附件2《学位申请名单汇总表(教学点)》,并打印一份盖章随学生个人申请表一同邮寄。

3.学生的毕业论文Word版,命名格式:学号-姓名-论文标题。

4.维普查重电子报告,重复率不超过30%,命名格式:学号-姓名-查重报告。

五、注意事项

1.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学位申请工作,及时通知学生,确保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时提交申请,并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2.各教学点需按照相关要求上报纸质版、电子版申请材料。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给联络员,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学士学位申请表(个人).doc

 附件2:学位申请名单汇总表(教学点).xls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doc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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