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春23级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缴费工作的通知

2023年01月04日 15:55  点击:[]

    各函授教学点及本级学生: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的规定和要求,2023年春季入学的专升本学生学费按学分制收费,业余函授学习形式的计费总学分,三年制为75学分,超出计费总学分的学分免收学分学费,按最短学习年限收费。工科类专业每学分120元,文经管法类专业每学分108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分144元,各大类(三年)缴费标准如下:

层次

类别

最短学习年限(年)

学费(元)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学费

学费

学费

专升本

工科类

2.5

3600

3600

1800

经管类

2.5

3240

3240

1620

文史类

2.5

3240

3240

1620

法学类

2.5

3240

3240

1620

艺术类

2.5

4320

4320

2160

备注:学生教材费按各任课老师指定教材自行采购

新生缴费一律通过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网上缴费平台缴费,缴费须知见附件一。

2023级(专升本)新生23年春缴费须知(附件一).docx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三年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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