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18〕46号)和《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4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之江人事〔202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职称评聘工作要求,经个人申报、继续教育学院资格审核,现将我院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具体申报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申报职务 |
备注 |
1 |
董勇 |
教授(思政) |
|
1.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电话:81112811,电子邮件934703705@qq.com)或学院监察办公室(电话:0575-81112735电子邮件jcb@zzjc.edu.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9日起到10月13日止。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