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通过个人上报,党政联席会讨论,现将我院教职工兼职情况予以公示:
姓名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陈雪 |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
人民陪审员 |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电话:81112791)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11日起到2025年11月13日止。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