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暑期安排和秋季开学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9年06月26日 00:00  点击:[]

各部门、单位:

现将2019年暑期和短学期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与新学期开学安排

(一)学生

1.全体学生于2019年7月1日(周一)开始放暑假;

2.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从7月1日开始开展短学期实践教学;

3.2019级新生于9月9日(周一)、9月10日(周二)报到,9月11日(周三)举行2019级新生开学典礼;

4.2018级学生于8月24日(周六)报到注册,8月26日(周一)至9月8日(周日)安排军训;

5.其他年级学生于9月8日(周日)报到注册,9月9日(周一)起安排补考;

6.全体学生于9月16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

1.教职工自7月2日(周二)开始轮休,9月6日(周五)正式上班,各二级学院(部)可以根据教学进程自行调整;

2.学院机关、直属单位(除后勤服务与经营发展中心外)在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前提下,自7月2日(周二)开始轮休,9月6日(周五)正式上班。

3.后勤服务与经营发展中心在保证学院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轮休时间自行决定,但不超过学院规定的轮休时间。

二、暑期校园安全和短学期工作

(一)各部门(单位)要抓紧完成本学期的各项任务,研究下学期工作计划,做好教职员工、学生暑期安全教育。

(二)认真安排好假期、短学期工作。充分利用假期、短学期加强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认真组织好各类学生竞赛、课外科技研究的辅导工作,做好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社会实践、生产实习和考研辅导等工作;认真做好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优秀课程建设、招生及人才引进、职称评定工作和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三)切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各部门(单位)放假前应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落实各项防火、防盗措施;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生在军训、暑期社会实践、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时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工作;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做好暑期节约用水用电、安全用电工作,确保防汛工作落实到位。暑期中进行的零建、改造、维修项目要精心安排,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值班人员、管理人员、保卫值勤人员都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防止事故发生并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学院安全和假期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相关职能部门、后勤服务与经营发展中心要做好假期服务保障工作,要为假期或短学期坚持工作和学习的师生提供方便,保证师生教学、科研和生活需要。

三、值班安排及作息时间

(一)中层干部值班截止到7月1日(周一)。

(二)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值班,值班人员应按作息时间上下班,认真处理好本部门(单位)事务,确保信息通畅。值班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2018级学生报到注册和军训期间(8月24日至9月5日),要求各二级学院、与学生相关的机关职能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安排领导在岗值班。

四、其他

为便于联系,请各部门(单位)在7月8日(周日)下班前将本部门(单位)的暑假值班安排通过OA系统报送,具体流程为:进入OA系统——选择左侧“拟办工作”——选择“值班安排”——进入编辑页面,主题选择“暑假值班表”,上传附件值班安排表——保存提交、送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提交,送学校办公室综合秘书蒋昂委。学校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将上挂OA主页“值班安排”栏,供师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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